退休時養老保險未繳滿15年有什么辦法領養老金? |
[ 信息發布:本站 | 發布時間:2020-12-17 | 瀏覽:1066次 ] |
城鎮職工養老保險需繳費滿15年,退休時才能領取養老金。但是,由于部分參保人員年齡大、參保晚、流動打工、中斷繳費等等原因,到達退休年齡后才發現,自己的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繳費時間合計不足15年。
遇到這樣的情況,有哪些途徑能夠領取養老金,應該怎么辦?按照社會保險法的規定,有三個辦法:
一、允許延長繳費至15年
參保人員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后,若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繳費不足15年,可以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在待遇領取地延長繳費至滿15年(其中社會保險法實施前參保,延長繳費5年后仍不足15年的,可以一次性繳費至滿15年)。
二、延長繳費未滿15年可轉入城鄉居民養老保險
若延長繳費后其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繳費年限仍未滿15年,也可以申請從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轉入城鄉居民養老保險,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。
三、可書面申請終止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
個人可以書面申請終止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。社保機構按照程序,經本人書面確認后,終止其職工養老保險關系,并將個人賬戶儲存額一次性支付給本人。
附:政策法規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》
實施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》若干規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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